朗读
各行政村、镇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桐乡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规定》要求,现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相关责任农技员对职能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他相关工作。
2、检测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相关工作。
3、责任农技员:牵头组织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初级水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巡查检查制度。 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以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基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产品检测、标志标识使用、产品追溯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巡查检查原则上在农产品生产季节进行,全年主要生产经营主体要至少巡查一次,重点对象二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列入下次监督抽查重点,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现象的及时上报。巡查检查时要如实填写《桐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单》,必要时应拍照留存,并及时录入监管平台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