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2017年桐乡市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
招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浙政发〔2008〕69号文件、浙教基〔2014〕31号文件和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桐乡市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报名条件
小学新生系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系当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7年7月6日至11日。
三、招生学校及报名地点
1.市区东方学校(地址:中华路与人民路交汇处;电话:88275398)
2.濮院新星学校(地址:濮院镇新星村;电话:88822697)
四、报名条件及材料
1.新生父母具有浙江省居住证;
2.新生父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3.新生父母持有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4.新生在户籍地取得户籍(有户口薄);
5.新生父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新生父母在桐乡市缴纳社保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