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桐乡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功能和社会共治手段并重,按照“强化信息公开、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协管、强化社会参与、强化有序监督、强化舆论引导、强化部门协作、强化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及公民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建设性作用,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共担、安全共享基础,努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石、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各界为补充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机制。争取经过3—5年努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深入人心,各项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守信的从业者、尽责的监管者、理性的消费者、客观的传播者”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
1.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深化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协作、行刑衔接、信息互通、联动保障等制度。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作用,努力实现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间在职能上良性互补、政策上紧密衔接、管理上互相支撑。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以及市长质量奖、省级商标品牌示范县(市)、示范镇(街道)和示范企业评选等领域的综合考评运用。
2.全面提升基层协管效能。扎实推进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食安办规范化建设,2018年规范化率达到100%。建立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食安办与基层监管站(所)的协作联动机制。按照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每年组织基层网格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其能力和水平。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依托市、镇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等载体办理网格员或群众报送的信息,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3.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事故处置、重大典型刑事案件、黑名单、企业信用等信息,设立网上咨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实现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不断强化依法监管,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公信力。
(二)发挥企业自律作用。
1.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探索违法行为企业、个人“双追究”办法,对生产经营过程采取彻查隐患、处罚到人、公开信息等综合措施。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将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扩大信用信息应用。
2.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推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和信用分级监管制度,将诚信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开展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发挥市场机制对食品行业诚信建设的作用,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3.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种养、食品相关产品、小摊贩等环节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效净化食品安全市场环境。
(三)发挥社会团体协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