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河山镇企业职工食堂及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企业职工食堂及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企业职工食堂及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职工食堂及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通过整治,督促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明确配备食堂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整治对象

  全镇企业职工食堂(含建筑工地食堂)及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重点是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食堂。

  三、整治内容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浙食药监规〔2015〕21)规定办理许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堂,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重点工作,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否按照要求配置食堂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畜禽肉及其制品、粮油及其制品、大宗蔬菜、散装调味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索票情况。

  (四)加工场所及加工过程情况。认真核查加工场所布局流程、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过程与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存在生熟交叉污染现象,公用餐饮具有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等。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岗位卫生知识的熟知情况,工作时是否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一备案一公示”、“三台帐五专管”制度,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使用范围及标准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整治时间和职责分工

  本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10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职责分工如下:

  第一阶段:摸底自查阶段(2017年8月底前)

  由镇食安办、市场所及经发中心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填写《桐乡市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调查情况表》(附件1)。同时,督促各单位对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宣传培训阶段(2017年8月底前)

  镇食安办要及时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辖区内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9月底前)

  镇食安办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食品、经发、民政、城建、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堂申请办证,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堂由各地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7年10月底前)

  镇食安办要及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食堂食品安全列入巩固创建 “平安河山”的重要内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联合检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镇食安办和市场监督河山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督促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切实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工会、职工代表等开展“我执法,你参与”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站、公众号等开展“我宣传,你传播”活动,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效果。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食堂作为食物中毒防控的重点,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河山镇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调查情况表

  2.河山镇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

  3.河山镇企业、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103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