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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桐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7年桐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2017年桐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是我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关键一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为总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总原则和“四个最严”总要求,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勇立潮头、勇当标尖,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而努力奋斗。

  一、抓双安双创,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一)从严标准,稳步推进。将“双安双创”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加大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力度,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创建成果,适时召开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加快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加大投入,高位推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把“双安双创”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解,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加快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配齐配强创建办力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充分保障创建所需财力、物力,重点补齐检验检测、基层执法、风险监测、队伍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短板,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装备设备、基础设施等建设。

  (三)改革创新,深化试点。结合创建工作,探索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推动社会共治长效机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围绕科普宣传、责任落实、基层网络、检测能力、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探索严密高效、科学先进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抓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领域突出问题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总要求,以“一区三边一部”(种植养殖集中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全面梳理排查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等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排雷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全力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

  (二)开展“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聚焦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行动。注重部门协作,加大专项抽检力度,跟进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市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使畜禽水产“两禁一超”专项整治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

  (三)继续实施餐桌安全治理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五大提升工程”,加大整治力度,有效管控和治理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圆满收官。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排摸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找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坚决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供给,让广大农村与城市一道共享食品安全发展成果。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抓住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和打击。始终保持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强化信息公开,追究责任到人,形成食品生产经营者敬畏法律不敢违的强大威慑力。各级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平台建设,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密切部门交流,增进工作合力,确保对各类案件处理依法、到位。探索研究适用行政拘留食品违法案件规范办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打击食品犯罪的专业队伍建设并强化工作力量。

  三、抓全程监管,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环节监管。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布局种养业,积极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深化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标准化+”行动,积极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兽药处方药管理、兽药二维码追溯等制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省级试点,努力推广试点智慧监管APP。完善市级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推进水产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管理、主体责任自查报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等制度规范,着力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抽检监测工作机制,规范落实核查处置要求。继续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规范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标准宣贯,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深入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及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探索电子化手段在追溯过程的应用。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贯彻落实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办法、小微食品经营者监管办法、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办法和网络食品经营者监管办法,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放心肉、放心菜超市”创建活动。强化畜禽产品入市监管,规范家禽定点屠宰与市场销售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等违法行为,保障上市杀白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变质、过期食品销毁处理的有效监管。加强食盐全过程安全管理,切实消除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开展“放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放心餐饮店、放心学校食堂、放心旅游景区餐饮店、放心早餐店创建任务。全面推行餐饮痕迹化监管,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量化分级管理、责任约谈等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5% 以上。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加强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四类场所许可整合后的许可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完成率达70%,加快“阳光厨房”管控平台建设。推广运用餐饮移动执法终端。强化对互联网订餐等规范力度,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制定小餐饮店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小餐饮店登记式管理。实施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大型以上养老机构食堂、农家乐等食品安全保障。深化食品摊贩治理。加强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管理。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从严监管执法,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

  (五)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以开展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暂行办法》试点为契机,农业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建立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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