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卫计办:
现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9日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桐乡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7〕52号)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有关卫生计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问题,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公开
1.完善公开目录编制。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院务)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等工作,规范和细化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及时公开“双下沉、两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信息,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
2.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各单位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当场答复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
3.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减少医患矛盾。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二)推进深化改革和发展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