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科委: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加快发展,激发广大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企业研发经费管理,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政发〔2017〕15号)及《关于印发2017年度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桐科〔2017〕14号)(附件1)的精神,现开始受理2017年度桐乡市企业研发经费财政补助的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2016年度发生且已在税务部门进行加计扣除备案登记的研发活动经费。
二、申报条件:
在桐乡市内进行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依法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企业研发经费财政补助:
(一)企业研发经费须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立明细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研发项目的,须对每个项目的研发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二)申请年度研发经费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