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高桥街道),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7〕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安排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摸,完成安全风险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并实施安全风险日志管理。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带储存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加油站和使用或储存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单一品种10吨以上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单位的风险排摸,完成安全风险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二、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