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麻镇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开设犬伤门诊的请示》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原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和《浙江省犬伤门诊评审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我市犬伤门诊配置情况和当前犬只咬人事件多发的现状,为降低暴露人群发病风险,方便群众就诊,经研究,同意你院开设犬伤门诊。
请你院严格按照原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和《浙江省犬伤门诊评审标准(试行)》要求,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提供外伤处置、狂犬疫苗接种、狂免蛋白(血清)接种等规范化诊疗服务。犬伤门诊需经市疾控中心评估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