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局办、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基础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12〕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高桥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徐晓叶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桥街道党委副书记
执行主任:颜跃华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桥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主 任:胡建荣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高桥街道党委委员
劳伟根 高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朱华恩 市委副镇级组织员(驻高桥街道)
朱炳潮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成 员:徐建彪 人力社保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