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发区,各镇(街道)综治办,各司法所:
根据嘉兴市综治办、嘉兴市司法局《关于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融入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嘉司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职能纳入镇(街道)综治工作平台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融入基层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融入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
(一)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四个平台”建设是我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便民高效的基层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意义重大。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职能,是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理应纳入综治工作平台同步建设、推进和落实。
(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的需要。长期以来,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服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人财物保障不足、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突出强化属地管理,能充分发挥平台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和整体作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融入综治工作平台对于加快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专职执法、平台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效果的需要。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在社会、居住在社区,要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进而成为守法公民,除了需要专门机关依法履职外,更需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融入综治工作平台,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能有效解决管理服务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融入综治工作平台的功能职责
(一)统一建立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库。规范建立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落实专人负责首次信息录入和日常采集更新,实现数据库动态化、标准化管理。
(二)统一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市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规范融入综治工作平台;市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融入平台的业务指导,落实网格员教育培训,并会同镇(街道)做好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综治工作平台成员单位尤其是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信息传递、任务分流、执行督办等工作;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负责督促网格员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相关协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