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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民政(社会)工作总结》及《2018年民政(社会)工作思路》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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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民政(社会)工作总结》及《2018年民政(社会)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5日

 

2017年民政(社会)工作总结

  2017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确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从“保基本、兜底线”向“提水平、全覆盖”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全心全意为民谋利,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科学谋划,改革创新,在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上实现更新突破

  2017年,桐乡民政事业取得重要进展,成果丰硕。我市在省民政厅2016年度对市、县(市、区)考核中获先进县(市、区)民政局;在嘉兴市政府2016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优秀单位;桐乡市借力“互联网大会”开创乌镇“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评选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浙江桐乡市‘互联网+’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成功入选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全省仅6家单位入选;养老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列为2017年浙江省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乌镇获得智慧健康养老全国示范镇,并作为代表上台接受工信部、民政部、卫计委授牌,智慧养老已经成为桐乡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张“金名片”;桐乡市社会福利中心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梧桐街道文昌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梧桐街道东兴社区、凤凰社区及崇福镇李家坝村被省减灾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中福在线桐乡销售厅被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评为四星级销售厅。

  二、坚持需求导向,完善平台,在发展新时期养老服务体系上追求更高质量

  (一)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幸福安康工程被列入本届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加以推进。投入500多万元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改造,在全市养老机构中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控服务系统,并在市社会福利中心试点引进科技智能产品,推动养老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凤鸣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托管协议,成为我市规模最大、投入最多、设施最全的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7家,床位6237张。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共有照料中心211家,实现全覆盖。全年完成3家镇级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和23家照料中心新建、提档升级。积极推进社区养老综合体、村级居家养老综合中心等新业态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乌镇智慧养老试点进入第三年,该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和落地,启用崇福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成梧桐街道智慧养老示范点。

  (二)着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为满足不同层次就医需求,通过政府试点、机构探索、社会协作等方式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并探索创新多种医养结合模式。颐康养护院建成护理院,设置护理床位90张,成为我市第一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3家养老机构列入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范围。市社会福利中心、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就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签订协议,社区医生定期上门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全市160家照料中心与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签约,50家照料中心与20多家医疗机构和单位开展医养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两家第三方组织签订协议,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星级评估。全市17家养老机构共有13家获得星级,上星率76.5%,发放运营补助资金180.8万元;评出3A级以上的照料中心96家,下拨以奖代补的运营经费448万元。我市成为嘉兴地区首个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覆盖机构和居家的县市,并走在全省前列。为切实做好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10家养老机构成功创建“阳光厨房”,其中2家在申报B级,1家在申报A级。充分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岗位就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等级津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举办首届养老机构院长论坛,130多名一线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专项技能培训,其中70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证,42人获得专项技能证书。

  (四)扎实做好老年人关爱工作。投入301.6万元为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全年共结案赔付623件157.3万元。全面完成桐乡市第四届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老年电大春、秋两季招生学员1.4万人,广泛开展老年电大第二、三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第三届桐乡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扎实做好第五个“老年节”期间慰问送温暖、服务评比表彰及宣传等系列活动。

  三、坚持精准救助,为民解困,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夯实更硬底盘

  (一)全面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制定出台《桐乡市全面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实施方案》,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建立困难家庭大数据、实现救助资源大统筹、搭建精准救助大平台,形成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有效提高社会救助、困难帮扶的针对性。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推进救助领域廉政风险防控。2017年检查涉及资金4098.89万元、救助发放记录8万余人次,发现问题4个,全部完成整改。

  (二)按需分类实施精准救助。至年底,全市有低保2909户4696人、低保边缘454户1268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543.19万元。落实和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12月1日起调整低保标准至每月796元/人,同比提高19.88%。资助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按人均430元标准,共5256人次226万元。稳步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共救助1.65万人次1146.56万元。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下拨市级临时救助资金239万元,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全年巡查街面700余次、发放救助物资6箱200余件、救助外省籍人员61人次返乡。加强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年共对2万多条低保、低保边缘户和1千多条保障房申请户进行核查,检出率在6.4%左右。

  (三)着力推动社会化救助发展。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市惠民社工事务所,协助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申请(享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复)查、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等工作。该所成立至今承接入户核查业务400余笔,核查平台业务2万余笔,抽查村(社区)工作32个,检出不符合救助政策申请户263户,涉及资金200余万元。同时积极引导桐安减防灾应急救援中心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今年改扩建避灾安置点5个,投入福彩公益金24万元充实避灾安置点的物资储备。

  (四)充分发挥福利慈善补充保障。不断完善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体系,当前有困境儿童763人,全年发放基本生活费9468人次277.05 万元。完成“添翼计划”排摸,12名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纳入2017年度的“添翼计划”。4月1日起全面取消收养登记费用,全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03件,解除收养登记2件,撤销收养登记1件。制定出台《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助推慈善事业增速发展。市慈善总会全年累计募集、增值资金3434.54万元,三级救助总支出2129.98万元,有5229个家庭受惠。强化福利企业服务和监管,年底共有福利企业38家,同比减少1家,全市福利企业职工总数4987人,其中安置残疾职工1565人,占职工总数的31%。稳步推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安全管理,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2.13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918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

  四、坚持“三社”联动,“三治”融合,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上确保更优质效

  (一)“三社”工作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加强社工委自身建设,调整扩充成员单位,促进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以及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之间的协作联动。年初召开市委社工委全体(扩大)会议,年中举办专题研修班,年末召开“三社联动”工作汇报会。制定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编制完善桐乡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三社”联动工作、自治建设列入对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

  (二)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继续深化。圆满完成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主任211人、村(居)委会副主任及委员588人,村(居)民代表11768人,一次选举成功率100% 。举办“2017年桐乡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班”。深入推进基层自治创新,继续推行村(社区)减负,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做好村(社区)工作事项定期公布检查指导。做好2017年度桐乡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社区)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屠甸镇各村探索成立村级“乡贤参事会”组织,努力深化“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96345”热线全年受理市民各类求助3.1万件,回访满意率99.9%,办结率100%。积极配合组织部做好“96345”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全市党员志愿服务实体化运行。

  (三)社会组织活力不断激发。做好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系统上线后的数据输入和网上许可的各项工作,全年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注册43家,办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107件。全市共有登记社会组织388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567个。完成对51个业务主管单位涉及的264个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和1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财务审计和等级评估工作,2017年共有314家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为385家社会组织办理了“三证合一”。对51家社会组织开展评估,目前,全市获得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259家,其中3A级及以上61家。加强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32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检查,检查结果进行书面通报并落实整改。桐乡市慈善总会等12家社会组织被评为桐乡市优秀社会组织。加强市、镇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市级孵化园现有入驻机构11家。完善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理体制,以“三同步双孵化”工作机制推动组织和工作覆盖,全年共移交新成立社会组织党建材料43份。

  (四)社工人才与社工机构进一步发展。加大社工人才培养,重点抓好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今年新增持证社工147人,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社工999人。遴选首批“桐乡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桐乡市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各10名。培育发展社工机构,打造“社工+”服务品牌,全市现共有民办社工服务机构16家,其中今年新成立3家,城乡社区共设立社会工作站150个,推动了实务工作的发展。回应社会需求,促进社工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注重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社工服务探索点,及时根据需求拓宽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在社工委成员单位、城乡社区、专业社工机构等领域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深化和拓展民政领域及社工委成员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社会救助、青少年社会工作等领域探索开展专业社工服务。通过召开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推进会、表彰先进、广场活动、新媒体宣传等途径,努力营造社工发展氛围。

  五、坚持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营造更好环境

  (一)双拥创建稳步推进。春节、八一节期间,对驻桐部队、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开展多形式慰问活动,累计发放慰问金138.18万余元、慰问品1800多份、光荣牌300多张、年历画2万多张,解决退役士兵实际生活困难100人次,开展座谈会、文艺演出等拥军活动20余场次。开展“清明祭扫”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市革命历史纪念馆全年接待130批次4.3万人次。此外,还积极组织开展“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休养、为现役义务兵父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免费健康体检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引导和鼓励洲泉镇民间拥军协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关爱退伍老兵”爱心服务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市退役士兵服务中心为承接主体,进一步深化政策宣传、节日慰问、困难帮扶等家园式服务,全面提升现(退)役军人及家庭的军人荣誉感和幸福感。

  (二)抚恤优待全面落实。根据我市优抚金自然增长机制和省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发放优抚金2187.57万元、医疗补助金167万元。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发放2016年秋季本市入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一次性奖励金178人393.66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29户1404.77万元。做好“三属”(烈士子女)优待证、公交“爱心卡”的发放工作。依托“桐乡市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QQ群、协同网络等,加强与镇(街道)、村(社区)分管优抚工作人员的联系,更新完善优抚平台,实现优抚平台服务利用最大化。

  (三)退伍安置顺利完成。发放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85人998.26万元。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政策知晓率和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累计发放补助89.82万元。接收2017年度退役士兵(复员军人)329人,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1名。做好部分退役士兵数据采集、退役士兵权益保障自查等工作,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协助做好从本市入伍退役的本市户籍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编制2名)报名工作。继续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六、坚持法治思维,规范管理,在创新专项社会事务发展上拥有更新举措

  (一)扎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出台《桐乡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和《桐乡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开展三峡移民“大走访、大帮扶”,对困难三峡移民家庭进行救助和慰问。全年发放移民直补资金(600元每人每年)56.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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