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桐乡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实现桐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打基础的关键一年。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升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7〕7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抢抓乌镇峰会红利释放和省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大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以乌镇为核心的“一业一网”,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安排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通过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努力打造与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更相匹配的现代化品质之城。
(二)基本原则
1.严控增量,撬动存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以增量撬动存量,以增量激活存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园区外“低小散”企业关停淘汰和园区内低效企业腾退并转、二次招商,做好“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工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按照“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土地供应向社会民生、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优势产业项目倾斜。优先安排社会民生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大力支持以互联网为龙头的数字经济、以旅游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强化以新材料、汽车汽配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的用地保障,合理满足以时尚产业为重点的传统特色产业用地需求,稳定、均衡生活用地供应,合理增加生态用地供应,适度控制生产性用地供应,倾力促进民生改善、产业融合,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提升城镇能级和竞争力,引导人口、用地向城镇集聚;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增强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力促进乡村振兴。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桐乡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665.21公顷左右,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约311.19公顷,约占总量的46.78%;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约218.84公顷,约占总量的32.90%;盘活供应存量土地约135.17公顷,约占总量的20.32%。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桐乡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安排115.3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7.35%;工矿仓储用地安排203.05公顷,占总量的30.53%;住宅用地安排112.89公顷,占总量的16.9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18公顷,占总量的3.18%;交通运输用地为211.08公顷,占总量的31.73%;特殊用地为1.62公顷,占总量的0.2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桐乡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城区三街道安排272.8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1.02%;其他镇安排203.8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0.65%;跨镇(街道)的线型工程的安排面积188.4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33%。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
1.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优先确保320国道桐乡凤鸣至大麻段改建工程、桐乡市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永久会址配套路网工程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发挥交通运输用地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现代实验学校、新世纪公园二期、220千伏岑山输变电工程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2.大力支持以互联网为龙头的数字经济、以新材料、汽车汽配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以旅游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涉及的用地需求,突出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用地供应,加大对量子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柔性电子等数字产业、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研发设计、信息咨询、金融物流、旅游经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的保障力度。
3.合理满足濮院毛衫、崇福皮草、石门(洲泉)女鞋、大麻家纺以及整烫、印染等传统特色产业改造提升的用地需求,加快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品牌化、时尚化、集群化发展,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4.调整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稳定、均衡供应住房用地。结合桐乡市房地产市场运行走势,合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二)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以更高的品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