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二○一七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顺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假,现就学期结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1.考试、放假和开学时间。义务教育段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8日,初中为6月27日至29日,普通高中为6月24日至26日。本学期定于2018年7月5日结束,7月4日学生离校,7月5日教师离校。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师8月27日报到,义务教育和中职学校学生9月1日至2日报到,9月3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生8月30日报到。
2.科学安排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控制教学时间和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保障学生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认真落实“减负增效”。要认真做好每位学生的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在教师离校日之前将学生学业成绩和相关信息输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各初中学校按照规定流程,在开学初完成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调整工作。
3.积极稳妥做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各公办中小学校要按照“县管校聘”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任务顺利完成。要合理安排教师暑期日程,妥善处理好教师假期休息与教师竞聘、聘任等日期之间的关系,确保教师在竞聘等相关工作时在场。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4.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各项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对下半年的选(学)考早做计划和安排,要认真研究学校三年课程设置和任课安排,认真总结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来的经验。各普通高中学校在7月12日前将2017学年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改革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基教科邮箱:txjjk@163.com。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根据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精神,认真总结课程改革情况,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各中职学校以“选择性”课程改革、现代学徒制试点为重点做好阶段性总结及下阶段的推进谋划工作。
5.认真做好安全和维稳工作。今年是实施新高考的第二年、学(选)考办法调整实施的第一年,各相关学校要做好可能发生的各类涉稳问题的应对准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议各相关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提前分析预判,并提前介入,提前发现各类不稳定苗头,及早处置,确保安全稳定。汛期已至,各学校要做好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掌握预测预报,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要在放假前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深入宣传防溺水、交通、饮食等安全;在暑期要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幸福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暑期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要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假前做一个全面的自查自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暑期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对校园设施设备和安防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利用暑期对技防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确保校园安全;暑期开展军训的学校,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活动。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交通及岗位操作等的安全教育,学校要做好巡回检查与监督管理,积极与实习单位对接,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六不得”落实到位。
6.认真做好招生及高中毕业生志愿填报工作。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和录取工作。在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升级后,学校须及时进行新生电子档案迁移,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招收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要根据普通高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新办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小组,为广大毕业生志愿填报做好服务。
二、暑假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