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市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1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嘉政发〔2018〕1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18年12月31日。
(四)普查时期资料:2018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分工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桐乡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宣传部、综治办、编委办、旅委、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办)、人力社保局、建设局(人防办)、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粮食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桐城委(桐城集团)、广电台、嘉兴日报桐乡分社、今日桐乡报社、国税局、国调队、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