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印发《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司法所:

    现将《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绩效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司法局

                            20188月23

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管理,有效调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积极性,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职能作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六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涉稳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去省进京信访事件,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重大舆情事件,为“法治桐乡”、“平安桐乡”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考核对象

  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

  三、考核期限

  201712月1日—20181130日。

  四、考核依据

  (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发通〔2012〕12号);

  (二)《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浙司〔2012〕131号);

  (三)《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浙司〔2013〕135号);

  (四)《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规定》(浙司〔2017〕9号);

  (五) 《浙江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试行)》(浙司〔2017〕174号);

  (六)桐乡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桐委办发〔2015〕44号);

  (七)桐乡市司法局《2018年度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桐司〔2018〕26);

  (八)桐乡市司法局《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桐司〔2018〕36);

  (九)其他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规、规章、文件等。

  五、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考核期限内各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在岗履职等情况,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考核项目与分值如下:

  (一)思想作风(10分)

  (二)业务工作(75分)

  (三)职业道德(8分)

  (四)重点工作(7分)

  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细化见《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绩效考核细则》。

  六、加分项目及分值

  社工个人加分项目参照本局《2018年度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分规定,相同奖项不再重复加分。

  七、考核办法

  (一)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月度考核由司法所按月组织实施,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局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均采用100分制;月度考核的最终得分为全年月度考核的平均分,以30%的权重比率计入考核总分;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的最终综合得分,以70%的权重比率计入考核总分;

  (三)原则上按照20:1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每名社工按各自分工范围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奖励发放到人;

  (四)考核结果由市司法局审定后反馈到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绩效奖励按基准奖金的120%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100%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8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绩效奖励;

  2018年度绩效奖励基准奖金为8500元/人。

  (二)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九、“一票否决”事项

  凡当年度存在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社工岗位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一)社工因职务犯罪被依法查处的;

  (二)发生社区矫正监管责任事件或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社区服刑人员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

  (四)发生其它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项的。

  十、其他

本考核办法由局矫正科会同局考评办负责解释


2018年度桐乡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绩效考核细则

姓名:单位: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思想作风

︿

10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和所在镇(街、区)及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和其他学习活动。

4

  无故缺席的,一次扣1分。

查看文件、签到表等台账资料

2

  顾全大局,服从管理;爱岗敬业,作风踏实;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紧密协作,互相配合。

2

  因主观原因违反相关要求致使工作失误或延误的,查实一次扣1分。

  综合核查

3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自觉遵守司法行政部门和所在镇(街、区)及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4

  查实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按照相关措施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查实一次扣2分。

查看违纪违规处罚记录

业务

工作

︿

75

  4

具备和掌握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

  因业务知识不熟悉、不掌握,造成日常管理工作发生差错的,每例扣0.5分。

查看台账资料等

  5

加强业务知识的更新学习,积极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3

  无故缺席的,一次扣0.5分;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每少1个工作日的,扣1分。

  6

  熟练掌握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操作技能,信息录入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4

  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数据未按要求完整填写、及时更新的,每例扣2分。

核查平台系统

  7

  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率达95%以上,指纹报到系统应用率达100%。

3

  手机定位率、指纹系统应用率未达标的,每少一个点扣1分

  查看定位记录

业务

工作

︿

75

8

  入矫、解矫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开展矫正宣告;制定针对性、个性化矫正方案,并适时调整;按要求与村(居)、监护人等签订帮教协议;入矫、解矫手续规范、台账齐全、程序正确。

  按要求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

4

  未开展入矫、解矫宣告的,扣3分,每缺一例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解矫的,每例扣3分;

  矫正方案每缺一例扣1分;矫正方案雷同的,扣0.5分;未签订帮教协议的,每例扣0.5分。

  矫正小组成员不规范的,扣1分,网格员、党员志愿者未纳入小组的,扣1分。

查看书面台账、核查记录等

9

  平时阶段,开展信息化核查每日不少于1次(战时按照各阶段要求),核查覆盖率达100%,并作好相关记录;对核查发现的去向不明、脱漏管、关停机等情况,及时组织查找、查明原因并上报。

  落实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核对工作。

4

  每日信息化核查无书面记录的,每缺一天扣1分;

  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去向不明、脱漏管,未及时组织查找并上报的,每例扣3分;对关停机等情况未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的,每例扣1分。

  每月与辖区派出所进行信息核对,并记录在案,未落实的,每少一次扣1分。

10

  规范使用“司法E通”,有效发挥“司法E通”功效;

  做好远程视频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视频系统与市局对接通畅。

3

  违反《桐乡市司法局“司法E通”手机终端使用管理规定》的,每例扣0.5分;

  未按要求及时做好与市局视频对接,致使连线失败的,每次扣1分(因系统技术原因的除外)。

随机核查

11

  落实网上执法审批制度。做好表扬、惩处、期满解矫、等级管理、请假审批等事项基础信息的录入,按照正确流程开展网上审核、审批。

4

  未全面落实网上执法审批的,每例扣2分;基础信息、合议事项、适用条款等不准确的每例扣0.5分,上报程序不规范的,每例扣0.5分。

查看平台记录、书面档案等

12

  每半年开展一次再犯罪风险评估和心理测试,并按评估和测试结果调整矫正方案。

2

  未按要求开展再犯罪风险评估和心理测试的,扣2分。

13

  规范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当面报到和电话报到、每月思想汇报、月度小结、月度考核评议、分级管理、居住地变更等日常管理工作,报到记录、评议、合议、审核、公示等环节材料齐全、程序规范。

6

  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工作的,每缺少一项扣3分;

  评议、合议、审核、公示等环节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的,每例扣1分。

业务

工作

︿

75

14

  健全安全形势动态排摸、分析研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切实掌握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现实表现等情况;严格落实上门走访制度;对重点社区服刑人落实“定人包案”和动态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

  每半月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判会议,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少一次扣0.5分;

  未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扣1分;

  未落实应急处置制度的,扣0.5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009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