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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化社区矫正“三整三查”专项行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社区矫正“三整三查”工作成效,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执行意识,提高工作执行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促进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社区矫正综合管控能力持续提升,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万无一失,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有序发展,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二、行动时间
2018年8月20日—11月30日,为期100天。
三、行动内容
(一)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三个学习”活动。
1、举办一次社区矫正专题读书会活动。结合“大走访、大宣讲、大解放”、“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和“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纪律规矩教育”双主题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专题读书会,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执行意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确保队伍安全。大力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廉洁不到位、教育管理帮扶不深不细不实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队伍战斗力、执行力。
2、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技能比武活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重点学习《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上、下册)、《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办案证据收集规范》、《浙江省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不规范、档案材料缺、少、漏及日常管理活动书面记录简单、粗糙、雷同等不规范问题,以岗位练兵、实战实训等形式,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技能比武活动,确保理论熟悉掌握、技能熟练运用,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
3、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专题学习考察活动。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到监狱、看守所等单位学习考察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到兄弟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学习考察。通过学习考察活动,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学习借鉴兄弟部门的工作理念、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学以致用,找到结合点和突破点,找出自身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创新工作途径,将学习考察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
(二)以夯实日常管理责任,促进履职到位为目标,组织开展“三个集中”活动。
1、开展一次社区矫正集中点验。通过点验,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有效预防脱、漏管,检验社区矫正监管的实效性和实战能力。点验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组带队开展。采取地点、时间“双随机”、点验对象全覆盖的方式,对全市司法所逐一开展集中点验活动(9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一次社区矫正集中走访。健全完善走访排查机制,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走访工作的通知》(桐司〔2017〕59号)文件要求,集中时间,动员全所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大走访、大排查行动,走访排查率达到100%,着力解决“走访不实、排查不全”问题,确保走访不走过场、排查不留死角,切实做到“五清”,即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9月底前完成)。
3、开展一次集中推进社区服务常态化活动。贯彻执行《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着力破解“两个八小时”特别是社区服务落实难问题,集中推进社区服务常态化,要把集中公益劳动与个性化社区服务结合起来,要结合“六场战役”、“先锋助矫”等活动,借力义工、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推广落实社区服务个性化、“菜单制”,真正将社区服务“八小时”落地落实。
(三)以落实整改措施,强优势补短板为目标,组织开展“三项督查”活动。
1、开展“回头查”。对照半年度联合督查发现的问题短板和“三整三查”百日专项活动列出的隐患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检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整治。对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的方法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不力的,采取约谈等措施,确保整改责任落实。
2、开展“专项查”。以《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浙矫正办[2018]15号)文件为依据,对照《浙江省社区矫正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及标准细则(司法所)》内容,由局领导、矫正科(执法大队)、法制科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执法质量有效提升。
3、开展“联合查”。由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抽调各单位人员,联合组成四个督查组,分别由相关单位领导带班,采取每组集中到一个镇(街、区)开展全面体检式督查的办法,对各司法所进行新一轮联合督查。同时,适时组织开展所与所“对口检查”,取长补短,互学互补,共同提高。
(四)以强化技术保障,实现精准监管为目标,组织开展“三级核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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