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制定目的:探索建立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构建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投资发展环境,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力争实现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
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119号)和《嘉兴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嘉政办发〔201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