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关于鼓励支持职业院校聘任企业家、人才担任兼职教授或高级讲师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桐乡市委人才办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桐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 乡 市 教 育 局
2018年8月28日
关于鼓励支持职业院校聘任企业家、人才担任
兼职教授或高级讲师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意见》(桐委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更加灵活的人才交流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知识价值为导向,通过聘任创新型企业家、企业专技人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到我市职业院校兼职,促进我市职业院校内涵建设与转型发展,深化合作模式与育人模式改革,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不断提升职业院校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重要意义
创新型企业家、企业专技人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掌握着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和科研领域的顶端成果,对行业发展、科学研究有着最直接的了解,是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职业院校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职业学院积极吸引企业家、人才兼职,有利于产学研对接,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
三、聘任原则
(一)公开选聘、按需设岗。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建设特别是一流学科、优势特色、重点专业建设的需要发布兼职岗位。
(二)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创新型企业家、企业专技人才针对职业院校发布的岗位需求,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实际应聘,实施双向选择,择优选聘。
(三)合同管理,互利共赢。企业选派高层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等兼职参与教学建设、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双向交流,在深化合作过程中为企业自身发展争取更多更优的人才与科技服务。
四、聘任对象
(一)鼓励具有学界和业界双重背景,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丰富的技术工作经验或创新工作经验等。
(二)全市范围内的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151”工程重点培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重点企业研发机构、骨干科研服务机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等创新型、科研型人才。
(三)鼓励支持吸引在嘉兴创立企业或由企业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
五、聘任方式
聘任组织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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