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54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根据《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2018年度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考核办法》(嘉建委村〔2018〕39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原则
考核对象为各镇、街道。
考核工作坚持“工作实绩、注重长效”原则。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市对各镇(街道)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举措、工作实效、长效管理、社会评价和加减分项五个方面。
(一)工作举措(25分)
主要对各镇(街道)在设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对《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各镇(街道)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材料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举措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二)工作实效(50分)
主要对各镇(街道)采取拆除、新建、维修加固、腾空防控等治理改造措施治危解危,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两年目标任务;腾空防控率情况;对农村危房排查、鉴定、治理改造工作建立台账,包括“一户一档”档案信息以及危房改造前、后的照片;对省农房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危房改造录入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四个方面的工作实效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三)长效管理(15分)
主要对各镇(街道)建立完善常态化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落实安全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政策,强化规划管控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农房建设“五个基本”;充分发挥系统作用,通过全省农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计、报送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四)社会评价(5分)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计算满意率。
(五)加减分内容(5分)
主要对各镇(街道)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正面报道;市级及以上经验交流发言;市级以上现场会;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情况进行加分。
对在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进行扣分。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
(一)镇(街道)自查
各镇(街道)根据绩效评价评分表进行自查,自查应在11月底12月初完成。并报送下述相关材料(分册装订):
1. 提请考核评价的报告;
2. 各镇(街道)年度工作总结;
3. 各镇(街道)自查情况评分表及证明材料;
4. 其他相关材料。
(二)市对镇(街道)考核
市建设局牵头组织成立考核组,考核组对各镇(街道)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查2户危房改造户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价等次和确定
各镇(街道)评价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分值在9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四名的为优秀;分值在75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分值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发生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取消评优资格。
评价结果将进行排名公布。
附件: 1.桐乡市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考核评价评分表
2.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
3.调查问卷表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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