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桐市监〔2018〕101号
桐乡市市场监管局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十三条
各科(室),所(分局)、大队,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为我市民营企业做强做优提供政策支持,服务和支持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构建高效便捷公平的准入机制。以“证照分离”改革为统领,统筹推进“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 、推行商事领域“全科无差别受理”、“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多个改革事项,实现群众办事“一事一窗一次”。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加快企业开办流程再造,压缩企业开办审批链,实现企业常态化开办当场办结。
二、加强对民企商业秘密的保护。严厉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在建立商业秘密指导站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制定涉密管理制度、保密教育制度、员工保密协议、业务合作企业保护秘密协议、员工竞业限制合同等示范文本,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和自身的“泄密”防范能力。同时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构建“事前积极预防、事中有效补救、事后合力维权、企业自我完善发展”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三、构建民企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快市场出清,继续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和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工作。开展准入系统无效名称清理,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最大限度释放企业名称资源。加强对垄断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企业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费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依法公示,增加违法者违法成本。
四、规范涉民企执法检查事项。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对民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
五、依托数字桐乡建设,构建数字化市场监管模式。根据数字桐乡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指导全市5家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建设辖区电商主体信息库,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树立电商发展示范标杆。加快电商品牌创建和线上品牌保护,聚焦桐乡优势行业,加大扶持力度,以“互联网+”战略转型为导向,发展一批龙头电商,树立一批电商示范标杆。构建智慧市场监管模式。落实“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以智慧化市场监管为发展方向,构建一个较为成熟的监测体系,通过大数据分析与信息共享,完善电商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部门协作智慧化、数字化的网络监管模式。
六、深入实施小微企业质效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深化“现代金融、现代科技”等对接活动,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精准服务。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等市场主体升级工作,全市新增小微企业年均增速不低于10%,其中,八大重点产业小微企业年均增速不低于15%,科技型小微企业年均增速不低于10%。2018年起的三年内新增“个转企”20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