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25.59%,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养老已经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民生问题。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把“创新智慧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模式,推进个性化养老、助老服务”列入民生领域重要任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
二、制定的的政策依据
根据《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嘉兴市本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浙民福 [2018] 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政府实事工程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
1、全市所有镇(街道)建成1家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说明:此项工作是去年和今年连续两年省政府实事项目,去年我市已经按任务完成4家,今年计划完成4家,明年建设3家。建设资金去年的还没有下拨)
2、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达到3A级以上(含)标准。(说明目前,全市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78家,其中1A6家、2A32家、3A60家、4A62家、5A18家。现我市3A级以上(含)比例为78.6%。按嘉兴市对本级要求明年开始只对3A级以上(含)进行补助,理论上1A、2A以后不存在了)
3、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所有城乡社区;(说明:此项目去年为省政府实事工程,今年也为省政府实事工程为老服务内容,目前服务已经覆盖全市123村社区,每天配送餐服务400份左右。我市由于目前没有政策支持,量比较少,海宁现在每天2000份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