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着力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现将2019年全市节能监察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2019年计划完成15家重点用能企业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察任务,其中重点用能企业12家、大型公共建筑3家(名单按照“双随机”工作制度确定,见附件1)。
二、监察内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电耗)状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的设立、节能基础管理和节能降耗措施以及节能目标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监督抽查大型公共建筑(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及机关办公楼等)用能定额和空调采暖(制冷)、照明等标准及规定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规用能等情况。
三、具体要求。根据“一法二办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规定,请各单位提供有关节能监察资料(具体包括:单位概况、基本现状及与2018年有关经济指标、内部节能组织管理机构情况、内部节能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责任制度、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实施情况、能源消耗指标完成情况、十三类重点用能设备档案表、能源计量管理现状及计量器具清单和计量网络图、淘汰设备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情况),并安排人员配合做好相关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