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现将《2019年桐乡市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对涉爆粉尘企业的查漏补缺。
桐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桐乡市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涉爆粉尘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和嘉兴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我市2019年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督促企业开展涉爆粉尘10类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摸清全市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实行分级分类整治,实现责任网络和监管力量全覆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企业,依法采取行政罚款、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坚决遏制涉爆粉尘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内容
以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主要整治对象,对照将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督促企业查漏补缺,落实相关标准要求,着重抓好以下10个方面整治: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整治措施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企业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涉爆粉尘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1.对无证无照或生产加工车间设在违法建筑内的涉爆粉尘生产加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物内的生产加工单位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对民房内的涉爆粉尘生产加工单位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涉爆粉尘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