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洲泉,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社会安定,按照市消安委《关于对2019年度第一批镇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桐消安委〔2019〕5号),经研究,决定将桐乡市洲泉镇东升花苑小区列为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整改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在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整改验收并销案。洲泉镇人民政府作为整改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依法履行消防行政管理职责,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程,确保整改质量。
二、强化监督,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由派出所、安监站、经发中心、市场监管、建设等部门负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督查工作。消防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期限内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火灾隐患的及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执法程序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一批公布一批,并实行重点督办。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要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 2019年度洲泉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