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1.意义。根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18〕47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桐政办发〔2018〕108号)的要求,维护业主正常生活秩序,保障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参考海宁、平湖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管理实际,着手起草了《关于明确消防设施设备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通知》)。
2.目的。维护业主正常生活秩序,保障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参考海宁、平湖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管理实际,明确消防设施设备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