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200号)和嘉兴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嘉发改〔2019〕7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嘉兴市天然气管网经营有限公司向市及县(市、区)燃气经营企业销售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2.64元,即嘉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904元调整为2.64元,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55元调整为2.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