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嘉兴、桐乡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遏制近期全市各类火灾事故高发势头,结合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和扩大2018年以来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成果,通过实施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安全需要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防水源保护、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宣传教育基本覆盖,火灾隐患基本消除,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和应急管理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安委会、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市安委办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市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治理范围
(一)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列入省级重点整治任务的六个老旧小区(分别是梧桐街道的庆丰社区先锋新村、振东社区为民小区、振东社区兴宇小区、凤鸣社区桐高新村、濮院镇的锦苑社区锦苑小区和洲泉镇的朝晖社区金鸡小区)在今年11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老旧街区:以1998年前建成使用,多以砖瓦、砖木为建筑结构,配套设施较差的居民小区和沿街建筑等(不含危旧房)形成集聚,并由周边街道包围形成的地理区域。
(二)小微企业园: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式作坊企业进驻构成的企业园区。
(三)工业企业:纺织、服装、印染、涂层、制鞋、家具、木制品等易燃行业的企业。
四、职责分工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与“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预防为主,依法严管,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要求,由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配合。为保障全市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专项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研究全市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对策,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牵头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镇街道:实际制订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辖区内的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建立整治对象花名册及火灾隐患清册,并负责所辖区域内专项治理的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总结报告、相关整改费用的核拨等工作;组织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工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督促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做好动态巡查及隐患报告工作;加大对老旧街区、老旧小区的消防设施配置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其中梧桐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庆丰社区先锋新村、振东社区为民小区、振东社区兴宇小区、凤鸣社区桐高新村的改造;濮院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锦苑社区锦苑小区的改造提升;洲泉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朝晖社区金鸡小区的改造提升。
政法委:把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督查检查内容,对治理成效及长效管理纳入各镇(街道)年度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考核范围,并加强督促检查。
“三改一拆”办:负责牵头对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中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违规连接相邻厂房、建架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涉及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整改费用的核拨,对老旧街区公共消防设施配置,“困难家庭”电气线路改造等费用给予重点支持。
公安局:督促公安派出所协助镇街道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进行查处。
建设局:按时间要求协助梧桐街道、濮院镇、洲泉镇完成六个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负责老旧街区内直管公房的室内电气线路改造,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所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消防安全;负责对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场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产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在拆迁计划范围内督促各拆迁主体加快拆迁进度,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经信局:突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运行等前置条件,严格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式作坊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准入机制,对明显不符合消防技术条件及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小微企业入园实施前置否决。
应急管理局:协调配合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工业企业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智慧用电的安装。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标准,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及各行业部门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支持做好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违法搭建、老街区乱设摊进行查处工作。
供电公司:参与开展对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用电线路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做好外部供电线路改造工作;同时做好用电安全宣传,对老旧街区居民用户内的用电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督促用户整改。
水务集团:负责按整治工作要求和相关标准铺设市政供水管路和增设市政消火栓。
五、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8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前)
各主体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动员部署到位。初步完成辖区排查工作,统计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花名册,并于8月20日前上报至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
1.全面排查隐患。各镇街道要根据统计的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花名册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册,督促落实场所单位开展自查自改。针对老旧街区消防安全隐患,要结合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民生工程,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开展电气线路穿管防护和改造提升,广泛布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智能充电桩建设。针对小微企业园和工业企业,重点治理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内部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用电设备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隐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
2.提升防控基础。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要求,在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全面加快智慧用电系统、智慧消火栓建设,提升智慧消防建设基础。尤其要在老旧街区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联网式感烟报警装置,提升初期火灾防范能力。积极运用城市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等技术手段,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在工业企业领域加快淘汰危及消防安全的工艺、设备,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大拆大整等行动,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作坊,引导企业走“生活进社区、生产进园区”之路。
3.紧盯重大安保。市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世界园艺博览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系列重大活动安保,按照相关活动总体部署,针对排查整治中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的隐患集中区域高标准落实执法整治和消防管控,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4. 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督促工业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增强火灾案例警示性宣传,就本辖区、本行业内发生有代表性的火灾事故,组织召开火灾事故分析现场会,通报火灾情况和问题情况,部署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此外,要密集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声势。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市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制定工作评价标准,结合各地上报情况和市检查稽查情况,每月对各主体和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实施综合评判,有关情况及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通报全市。市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总结验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检查督导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镇(街道)要充分运用“网格”开展排查整治,将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场所消防安全列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内容,组织网格人员定期检查网格内的重点场所,跟踪火灾隐患整改进度。切实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巩固治理成效。
(三)强化宣传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积极通过标语横幅、发放资料、手机短信、宣传橱窗等途径和形式,将火灾隐患危害和火灾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通过宣传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奠定扎实的舆论基础。
(四)严肃责任追究。专项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当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平安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专项治理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相应的考核中予以扣分;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专项治理期间,凡发生亡人或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一律提请市政府将依照《嘉兴市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启动追责程序;对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落实、该发现未发现、该整改未整改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各镇(街道)应于8月10日前完成辖区排查工作,并将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小微企业园及工业企业花名册报市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分别于2019年8月20日前和10月2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宏;联系电话:88038130)。
附件:1.桐乡市老旧小区整治指导标准
2.桐乡市老旧街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标准
3.桐乡市小微企业园消防监管意见
4.桐乡市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标准
附件1
桐乡市老旧小区整治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标准适用于老旧小区专项整治中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且层数不超过9层的老旧小区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按照相关高层建筑整治标准执行。
二、消防车道。小区的主车道应设置明显的消防车道标识,净宽应保证消防车通行且不应小于3.5米,并保持消防车道的畅通。小区内任一栋楼单元出入口距离可供消防车通行的车道
不宜大于80米。
三、消防给水。小区内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并确保管网水压正常,有条件的,应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器材箱,配备消防水带、水枪和消火栓扳手。应在小区管网入口处安装压力检测传感器并接入管理平台,实现对水压实时监测。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应确保组件完整和水压正常。
四、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楼道内堆放物品影响人员疏散。门窗设置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宜能从内部易于开启。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宜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五、灭火器设置。住宅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每个单元不少于2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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