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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山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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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有关中心(站、办):

现将《河山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河山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方案》要求,乘势而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特制定河山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管网建设为基础,以持续推进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为核心,基本实现全镇污水“应纳尽纳、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使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到2019年底,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排水设施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点、线、面、网”结合,系统全面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网格式排查,特别突出老旧居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情况。

1.全面查清生活小区、工业企业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创建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对污染源性质、污染物浓度及排水量、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许可证等进行逐一排查记录。

2.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维情况,全面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对排水体制、管网范围、管径、长度、标高、埋深等情况逐一排查记录。查清截流井设置、雨污合流、河水倒灌等情况。

3.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二)制定具体建设方案

各部门、各村(社区)根据创建总体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并将创建方案向社会公开。加强规划区域间的共享统筹,优化管网布局,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要按照“属地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配套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改造提升方案。存在问题的生活小区、工业企业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创建单元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对照相应建设标准,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全面开展管网整改

深入推进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有条件改造的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必须实行改造。有条件进行阳台污水合流制改造的小区进行改造。新建小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2.全面开展城镇和工业园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

4.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创建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完善管网日常运维

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运维机制。

2.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3.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步骤安排

(一)排摸阶段。到2019年8月底,完成排摸工作,全面厘清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各类污染源,完成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完成各级各类“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从2019年9月开始,在全面查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清单,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大力推进精细化截污,着力深化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力争到2019年11月底,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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