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特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
二、文件要点
补贴 名称 | 补助对象 | 补助 标准 | 备注 |
规模种粮大户补贴 | 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 | 120元/亩 | 鼓励规模种粮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在田间露天焚烧秸秆的,扣除其当季种粮补贴;引导规模种粮主体采用机械化栽植(育插秧、机直播、播封同步、机插侧深施肥)、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 |
功能区规模种粮补贴 |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水稻50亩(含)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 | 50元/亩 | 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补贴,以镇(街道)为单位统一上报。 |
社会化服务补贴 | 为散户粮食生产提供水稻机械化栽植(育插秧、机直播)服务且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或提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且面积达到200亩(含)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 | 50元/亩 | 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补助,主要用于散户农机作业服务费或参加统防统治服务费减免。 |
通过植保无人机开展统防统治的粮食生产主体 | 3元/亩次 | 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补助。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79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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