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动物防疫服务站、各行政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防指办《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桐防指办〔2019〕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现将就组织做好秋季重大动物发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落实
今年国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艰巨。一是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复杂,病毒污染面较广,存在疫情发生风险。二是秋冬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高发季节,我镇禽类养殖环节免疫质量总体较好,但依旧存在疫情发生隐患。此外国庆节和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即将来临,畜禽产品消费趋旺,畜禽及其产品调运趋繁,疫情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大,防控压力增加。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以及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我镇社会安全稳定,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到动物疫情的复杂性、动物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任务的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坚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迅速部署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切实为畜牧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美丽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集中免疫,确保免疫效果
镇动物防疫服务站、各行政村要迅速组织动员,在9月30日前对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在10月30日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任务。一要按照属地管理制的原则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强制免疫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二要及时组织对小规模和散养户的畜禽实施禽流感、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羊痘集中强制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三要加强排查督查工作,对自免规模场开展免疫督查,逐场检查免疫程序、免疫措施、台帐记录和消毒隔离等落实情况,督促业主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四要切实加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监管,督促自购疫苗的畜禽养殖场及时登记备案,加强对自购疫苗场的核查和免疫抗体检测抽样,自购疫苗场名单和存出栏数量在每季度末上报市防指办。
三、落实综防措施,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各行政村要按照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4号)的要求,切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关键措施落实,围绕“控疫情、保供给、促发展”的目标,坚持高质量、高水平、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方向,全力确保我镇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