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现将《桐乡市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0日
桐乡市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严格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根据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2019〕406 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在矿山、冶金、化工和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发函〔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的会议精神、孙春兰副总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任务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促进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形势稳定好转。
二、治理重点
(一)冶金行业: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等高危粉尘职业病危害突出的冶金行业领域企业;
(二)化工行业:炼油、化工等存在化学毒物职业病危害突出的化工行业领域企业;
(三)建材行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陶瓷制造、耐火材料制造等高危粉尘职业病危害突出的建材行业领域企业。
三、治理目标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防范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和急慢性化学中毒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强培训技术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使关键风险岗位得到有效治理,努力提高尘毒危害防控水平。纳入整治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相关指标应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四、执法重点
市卫健局将对专项治理的行业和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且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五)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一) 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至9月)
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存在上述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调查和梳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的专项治理企业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上报,具体上报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市卫健局将对上报的专项治理名单进行审核把关,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危化企业、金属冶炼等企业名单,职业病危害程度,确定此次专项治理对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顺利推进。
(二)培训部署阶段(2019年9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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