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巩固嘉兴市“三场所三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示范化试点建设成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隐患反弹。市应急管理局通过聘请省级社会化服务机构(乙级资质以上)对我市所有“三场所三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围绕“查隐患、防事故、保平安”的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 “三场所三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广应用嘉兴市级有关示范试点建设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国70周年和第六届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会议)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 检查时间
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为期四个月,在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检查,在12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复查。
三、 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三场所三企业”(名单附后);
四、检查内容
(一)金属冶炼企业。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6号)和新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相关证照不全的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
2.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及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制备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液氨制冷企业。
1.按照液氨制冷相关技术规范等要求,督促企业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加强对阀门等设备运行期间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严格落实国家明确的涉氨制冷相关安全技术防控要求,强化硬隔离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2.排查并督促企业彻底整改违反下列要求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并严格按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3.对存在上述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船舶修造企业。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AQ7007-2013),加强外协施工单位和队伍管理,落实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吊装、喷涂、用电、登高、有限空间等作业的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类危险作业制度,切实加强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并落实监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