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以市为主、镇(街道)参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桐乡市“以市为主、镇(街道)参与”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嘉兴市推进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嘉政发〔2019〕31号)和《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9〕4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和第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学前教育“以市为主、镇(街道)参与”管理体制调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实现区域内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为目的,以管理体制调整为抓手,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镇(街道)参与的协调机制,理顺政府部门、镇(街道)职能,形成制度合理、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实际,突出重点
充分把握学前教育工作实际,逐步推进工作措施,着力进行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与构建,加强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财力保障,统筹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协作共进,稳步实施
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共同参与、责任明确、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整合资源,统筹发展
坚持教育发展的整体筹划,理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外部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同步推进城乡、公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管理的融合。
三、总体目标和任务
依法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学前教育以市为主的统筹机制,从体制上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整体布局规划,促进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保障和统筹力度,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公办幼儿园内涵建设,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努力构建“以市为主、公益普惠、城乡均衡、内涵发展”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到 2022年,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 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90%以上,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学前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以市为主、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
1.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和管理指导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市域内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统筹指导非法托幼机构整治工作,负责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建设和修缮。统筹市级财政经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完善帮困助学制度,指导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编制经费预算,对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建设给予经费补助,指导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标准。负责核定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负责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园级领导班子的选任及管理。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组织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负责落实区域内新建及改扩建幼儿园的土地指标,做好公办幼儿园选址、征地拆迁、建设和维修工作,其中主城区新建幼儿园由梧桐街道、桐城委、教育局统筹安排。负责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经费保障、人员管理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域内幼儿园安全监督职责,治理幼儿园周边环境和维护幼儿园治安安全,做好非法托幼机构整治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学前教育工作。
(二)完善市域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