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全镇经济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做优、扩大有效投入、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对实体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和公共服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就2019年全镇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实施培育工程,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一)突出企业社会贡献,鼓励企业创造社会效益。设立社会贡献奖,对规模以上企业中实缴税金、主营业务收入、亩均税收三项指标按实缴税金(含出口企业的免、抵、退)、主营业务收入、亩均税收4:3:3的比例计算,并按得分排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对纳税在桐乡,销售收入(结算收入)和税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贡献突出(总量和增幅)的本地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引导企业力争上游,鼓励企业做强做大。设立企业发展规模奖,对当年度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亿元企业、10亿元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为集团公司的可合并计算)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企业奖励1万元、2万元和3万元(同一实体单位,无净增不予奖励);其中,属于当地政府引入的承租厂房生产企业,奖励额度上浮100%。
(三)鼓励企业股改上市。扶持企业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当年度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现有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当年度进入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股份制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当年度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成功挂牌的股份制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度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强化部门服务保障。设立部门服务奖,对我镇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经济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升产业层次,鼓励品牌发展
(五)加大对企业品牌的培育力度。对新获得“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通过司法途径认定的不再奖励);对新获得“浙江名牌”、“浙江省著名商标、商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六)推进企业“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实施“互联网+”项目,对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和营销等环节实施信息化项目,当年度软件投入1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双招双引”,增强经济活力
(七)鼓励企业引进外资。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八大重点招商产业项目,对引荐人或企业予以奖励。具体奖励项目及额度由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八)鼓励企业引进市外内资。对符合《桐乡市企业投资项目正向(负面)清单制度》正向清单的内资工业、服务业投资项目,分别予以奖励。奖励额度为:注册资金中市外内资1000万元到2000万元(含)奖励1万元;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奖励2万元,5000万元-1亿元奖励3万元,1亿元(含)以上奖励5万元。同时,对属于接轨上海及长三角项目的,视贡献程度按每名3万元给予额外奖励。对特别重大项目采用一事一议。
(九)加强人才工作。鼓励企业“招才引智”,引进人才申报入围桐乡市领军人才、“嘉兴市精英引领计划”(含嘉兴市工艺美术大师等荣誉称号)、“省千”、“国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个人)或相应的人才中介机构1万元、2万元、6万元、8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技改投入,促进产业升级
(十)加大“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在镇域范围内,收购其他企业(不含公司股权转让)或者当地政府引入的承租厂房企业实施的新投资项目,且通过立项准入、符合全镇产业配套和经济布局的,技改投入1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