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桐城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有序高效落实全市建筑工地复(开)工各项工作,根据嘉兴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地复(开)工管理的通知》(嘉防办〔2020〕9号)、嘉兴市政府2月13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桐乡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复(开)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桐防办〔2020〕61号)和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桐乡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手册》等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复(开)工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类分批安排项目复(开)工
属地政府部门要根据不同项目管理要求,对辖区内各建筑工程项目全面进行排摸,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类分批安排建筑工地复(开)工,其中:政府投资或国资企业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中涉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百年百项”“十大标志工程”等重大项目,以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的重要项目,要求2月20日前复工,其他项目确保2月28日前复工,有条件的项目力争提前复工;企业投资的工业项目中涉及百亿投资项目要求2月20日前复工,50亿及以上投资项目要求2月28日前复工;其他建筑工程项目要确保3月15日前全部复工,有条件的项目力争2月28日前复工。
二、强化项目复(开)工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