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创新券推广应用工作,确保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浙科发条〔2017〕70号)、《关于嘉兴市本级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的实施意见》(嘉科综〔2017〕44号)、《桐乡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桐科〔2018〕4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券使用的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已兑现科技创新券的企业和接收创新券的载体,检查时间范围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检查。
三、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