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1、制定目的。《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6年8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是我市招投标活动组织实施的依据,在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现行上位法律法规存在较多冲突,已不能适应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实际需要,该规范性文件已于2020年1月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在旧的办法已废止的情况下,根据现行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新的形势,新的办法亟待出台。
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调整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