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全流程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全流程
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和《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最优营商环境建设“1+X”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嘉自然资规发〔2019〕101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加快构建全流程审批服务体系,重点实现以下目标:1.审批流程再优化,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2.审批效率再提升,实现一般工业项目“摘牌之日即开工之时”。3.登记数据再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 “加速跑”。4.审批平台再升级,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治理体系“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5.机构改革再深化,实现重点平台审批权力下沉。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以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基础,打通规划审批、土地报批、项目供地、项目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打造无前置申报、提前服务、集中出件的审批模式。一是推进“多审合一”,将规划选址图、土地勘测定界、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地价评估、供地方案等多个事项的审查工作合并为一个前期预审事项,做到提前办理、同步办理。同时,实行“一项一签”,进一步优化审签环节、压缩报审时间。二是推进“多证合一”,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是推进“多验合一”,在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的基础上,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二)推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围绕“土地摘牌之日即项目开工之时”的目标,开展一般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现项目用地自土地农转用报批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用时缩减至50个工作日。一方面,实行企业自主申报,对取得土地、急需开工的项目,项目业主在提交设计方案等必要材料,签订符合审批条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后,即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另一方面,实行规划方案后置审查,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一般工业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限期改正并办理变更备案;逾期拒不整改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对前期工作完备,条件成熟的政府投资项目、具有明确招商对象的经营性项目,可参照一般工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加速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一是推动数据共享,充分利用“一证通办”平台,开展涉及数据共享部门系统的改造对接,推进信息集成,实现人口库、法人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数据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共享使用。二是完善登记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整理,开展地籍测绘数据等补充调查,及时补录完善不动产登记簿字段数据并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度。三是加强政银协作,加快不动产抵押贷款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办理从“点对点”向“总对总”全面提升,丰富登记业务类型,增加协同办件数量。2020年底前,纳入政银协作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100%实现银行网点“下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