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9〕3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嘉政发〔2020〕1号)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桐政发〔2020〕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洲泉镇内但在镇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洲泉镇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洲泉镇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等工作。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各村、社区在2020年4月15日前,建立相应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主任任组长,落实配备好4-5名工作人员,普查工作小组名单4月15日前报镇人普办。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