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桐乡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关心支持社会救援力量的健康发展,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在应急准备、抢险救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我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应急救援〔2019〕83号)、《嘉兴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嘉应急〔2019〕105号)、《进一步深化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嘉应急救援〔2019〕1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出台八项扶持政策。
一、落实专项培育扶持资金
市财政设立社会救援力量扶持项目,每年安排专款资金100万元以内,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对社会救援队伍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统筹安排专项培育扶持资金,用于社会救援力量装备购置、人员培训、技能比武、应急演练、应急施救、救援保险等,保障社会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属地政府支持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帮助成立党组织,每年属地安排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用于社会救援力量,扩大社会救援力量党员比例。属地政府要加强和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内部管理,积极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硬件支持,确保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协调解决训练场所共享共用。深化党建带群建,帮助成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并在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催化其快速良性发展。
三、加强救援专业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