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加快5G应用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桐乡市加快5G应用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1号)、《嘉兴市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38号)精神,抢抓5G产业发展机遇,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具有桐乡特色的5G产业生态体系,为建设“数字桐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累计建成5G基站超500个,实现中心城区、重要镇区、旅游景区以及主要交通干线5G信号全覆盖;对行业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初步显现,形成多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解决方案。
到2023年,累计建成5G基站2000个,实现所有5G应用区域全覆盖;基于5G与产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工业智能制造、远程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对数字经济建设赋能作用显著提升;5G关联产业日益丰富,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5G产业链优势企业10家以上,打造5G产业集聚区,5G产业总产值超1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 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5G网络基础设施统筹布局。统筹编制《桐乡市5G基站专项建设规划》,将现有站址规划及5G专项规划一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按照政府主导、铁塔公司统筹、运营商共享的方式,推进5G基站建设,由中国铁塔嘉兴分公司桐乡办事处统筹电信运营商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等各类站址需求,按照规划要求,整合存量设施,推进基站、铁塔、机房、接入管道、光交箱体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将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各类新建项目为基站、铁塔、机房、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预留资源等纳入重点审查内容和验收范围。优先考虑基础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鼓励探索新型5G网络部署方式,扩大集成型智慧杆塔在5G网络建设中的应用。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信局、建设局、开发区、各镇(街道)、铁塔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2.落实公共资源开放和共建共享。将5G基站纳入城市公用设施范畴,积极开放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开发安置楼宇适宜的屋顶楼面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等场所和设施,为5G基站建设提供场地支持。鼓励通信运营商进行5G规模组网部署,采用“宏、微基站+室内分布”、“微基站+智慧杆塔”等分层次、高共享的方式部署5G网络。各部门应支持符合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和市政管理规定的“智慧杆塔”建设,积极推进集市政照明、道路监控、交通信号、通信基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塔”共建共享应用和改造。
责任单位:市级各有关部门、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3.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障提升。加强5G基础设施保护,保障网络安全,依法惩处危及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通信基站辐射的科普宣传。因实施市政拆迁、环境整治、品质提升、重点工程等项目涉及基站搬迁的,应将基站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协调落实新站址;历史已拆迁站址对5G信号覆盖有影响有必要复建的,责任部门应切实落实复建工作,确保5G网络连片覆盖。
责任单位:市级各有关部门、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铁塔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4.推进5G网络优质覆盖工程建设。聚焦城市核心区、学校、医院、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区域,国道、省道、高速、高铁、车站、码头等交通运输骨干和枢纽区域,乌镇景区、体育文化场馆等重要文旅区域,开发区等5G应用重点区域,实施5G网络优化部署。加速信息基础设施在社区的布局,统筹“多杆合一”与“未来社区”的规划建设,实现资源统一利用、统一管理。规范住宅小区5G基站建设,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住宅小区5G网络覆盖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高基站建设审批效率。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支持开展直供电改造。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属区域5G基站建设选址、综合协调和纠纷处置等工作,确保5G网络无死角全覆盖,重点区域优质覆盖。
责任单位:各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开发区、各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供电公司。
(二) 支持5G技术和产品研发
1.支持5G技术研发。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新型网络架构、适应宽/窄频带融合场景下的波形设计、编译码、高效传输、射频芯片和模组、微波器件和天线、测试技术和装备等5G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强基于5G网络的基础软硬件集成应用技术攻关。推进5G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创新。面向典型应用场景,搭建高速率、低时延、超大连接、信息融合的5G试验平台或测试环境。
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
2.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和高校院所整合组建5G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围绕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应用技术加强攻研。积极争取国家级战略创新资源落地,开展5G关键技术研发,推进5G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华为桐乡5G+创新中心、中国电科乌镇基地、航天北斗应用中心创新发展,开展5G及相关标准和解决方案研发,促进5G在垂直行业融合应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具有特色的5G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推进5G新经济双创升级。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3.构建5G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研究院等平台,搭建5G测试认证实验室,提升5G公共测试认证能力。搭建国家级5G应用测试实验室,提供面向5G技术的融合应用创新和验证环境。搭建5G芯片产品测试系统,提供硅基晶圆、化合物半导体晶圆的流片测试服务,降低5G芯片企业研发成本。搭建5G产业监测实验室,汇聚5G产业基础数据,提供5G产业运行监测、成果转移转化、龙头企业招引及投融资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4.搭建5G产业交流合作平台。组织聚焦5G产业合作的高水平国际会议,增强在产业领域的影响力。依托“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等赛事活动,发现和推广5G创新应用。积极与浙江省5G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合作,推动产业链精准对接。建设桐乡5G产业发展高端咨询智库,为5G产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决策参考。
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互承委。
(三)加强5G产业培育
1.聚焦发展5G器件产业。大力推动引进一批5G重点企业,加快引育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5G专用芯片、射频前端模组、小型滤波器、可调谐激光器、光传输模块、5G天线、波束控制、毫米波收发器组件等关键器件的研发制造项目。逐步培育形成产业链条,做优做强5G核心器件产业。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
2.培育孵化 5G终端产业。发展5G智能装备,推进5G与物联网、人工智能融合应用,积极开发智能装备5G模块,大力发展嵌入5G模块的工业机器人、巡检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船、移动机器人、云端机器人等,提升装备的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水平。发展VR/AR设备,延伸开发基于5G环境的新应用场景,拓展在智能制造、医疗、旅游、娱乐、金融支付、身份认证等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