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开放式小区及新村居民点封闭式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开放式小区及新村居民点封闭式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强化开放式小区科学管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小区疫情管控效能和居民生活品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开放式小区及新村居民点实施封闭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小区安全和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开放式小区及新村居民点封闭式管理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将开放式小区及新村居民点改造为“安全、整洁、和谐”的宜居小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民生为先,凝聚共识。充分宣传小区封闭式管理对于当前疫情防控和今后品质提升的重要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赢得居民理解,凝聚居民共识。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快速封闭、后续提升”的要求,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确保基础功能,突出工作效率。
3.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落实“市级统筹、镇(街道)负责”的责任机制,实行联防联治,专群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沟通协调作用,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
(三)工作目标
根据疫情防控、品质提升及长效管理要求,本着“能封尽封”的原则,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开放式小区及新村居民点封闭式管理,合理安排主次出入口,设置必要的消防通道,提升小区品质。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开放式小区(包括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农民拆迁安置小区)、新村居民点,已明确实施征迁改造的区块除外。
(二)实施主体
开放式小区、新村居民点实行封闭式管理,由镇(街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小区全体居民是“开转封”管理的实施主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社区(村)牵头,网格长、楼道长、小组长共同研究决定“开转封”相关事宜。
(三)工作任务
1.封闭基础硬件改造。主要包括:小区封闭、车行和人行道闸增设、门岗增设、技防设施增设。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并验收,改造后的相关资产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