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桐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战略,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落实藏粮于地。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护,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生产能力,着力推动我市粮食产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护、巩固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的具体行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加强政策配合,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镇、街道要尽快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任务到村,根据《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改造项目验收评分表》(附件1)具体内容,结合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镇、街道农经中心要强化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跟踪督促、绩效评估和工作总结,努力提高任务完成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争取资金投入。各镇、街道要整合资源项目,统筹整合相关农田质量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投入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四)强化种粮保护。严格实行粮食生产功能区用途管制和种粮保护,进一步强化落实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办法要求,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坚持“奖”“罚”双管齐下,坚决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