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关于促进洲泉镇人才集聚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洲泉镇委员会
洲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3日
关于促进洲泉镇人才集聚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桐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洲泉镇人才集聚和科技创新,打造高新平台、培育高新产业、集聚高新人才、构建高新生态,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创新主体培育
深化高新企业“育苗造林”工程,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企业的给予3000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研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农业科技园区、农业星创天地等),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对新引进重点科技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保障要素指标。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的,按上级补助资金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科技项目经验收通过的给予1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四、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
鼓励龙头企业独立创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积极开发新工艺、新技术。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最高按当年度合同实付资金的5%予以补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推动企业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