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桐乡市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交运发〔2019〕7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我市城乡公交发展,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扎实推进“四个桐乡”建设,更好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城乡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视察提出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将统筹城乡客运协调发展作为解决城乡居民出行的民生工程。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公交资源、强化政府保障、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组织,逐步实现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化、均等化,形成优质安全、畅通有序的城乡公交运营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原则,确立公共交通优先地位,为公共交通提供外部保障,构建高效运行、品质环保、社会公平的公共交通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原则,确立城乡联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有序衔接,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原则,确立优化调整全市域公共交通总体策略,采取试点先行,分阶段实施,稳妥有序推进的方法,逐步达到改革总体目标。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全面改善公共交通发展环境,着力将桐乡公交打造成“美丽桐乡”的风景线、“数字桐乡”的体验馆、“风雅桐乡”的金名片、“平安桐乡”的安全栏,为市民提供便捷、经济、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到2022年达到如下具体目标:
1.公交乘客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80%。
3.公交场站规模达25公顷左右,二环内3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交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
围绕搭建布局合理、无缝衔接、方便快捷、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运营环境,从经营主体改革、资产或经营权划转、线路经营权变更、人员保障等方面着手,改革现行城市、城乡运营主体分割模式,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全方位整合城乡公交场站、线路和人力资源,通过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一体化改革高标准起步、高质量运行,逐步建立起管理高效、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城乡公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使城乡公交实现“八统一”,即:统一发展、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优惠政策、统一运价标准、统一车型档次、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
(二)科学组织实施公共交通规划
根据《桐乡市公共交通规划》,科学规划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场站节点设置,落实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促进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优化公交线路,合理配置运力,完善配套设施,方便公交换乘,完善农村公交线路规划,以原公交线路为基础,通过新辟、改线和延线,扩大农村公交服务范围。在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中,落实公交优先原则, 充分保障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公交场站建设计划。
(三)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