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浙民优〔2011〕185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浙江省复退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有关优抚补助问题的通知》(浙民优〔2012〕2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桐乡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020年度生活补助经费预拨下发。请各镇(街道)财务、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应做好你镇(街道)2020年“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预算,专款专用,将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附件:桐乡市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020年度生活补助经费预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