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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湖滨街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5-25 上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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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湖办[2010] 18号
 
 
关于成立《湖滨街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决消除本地区火灾隐患,改善消防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城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街道办事处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辖区范围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加强领导,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毛素云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岩华    党工委副书记(综治)
姚  杰    办事处副主任(城管)
于孟良    办事处副主任(经济)
叶永辉    湖滨派出所所长
组  员:严洪建    综治科科长
        周  勤    党政办主任
秦  迅    民政科科长
吴加祥    城管科科长
韩锦民    经济科科长
陈敏洁    总工会副主席
计胜荣    派出所副所长
金太路    综治科消管员
单夏娟    综治科安管员
顾庆琳    综治科安管员
吴国平    东坡路社区党委书记
张美英    东坡路社区综治委员
章丽立    岳王路社区党委书记
王小妹    岳王路社区综治委员
朱  虹    吴山路社区党委书记
沈  军    吴山路社区综治委员
朱小琴    东平巷社区党委书记
屠玉聪    东平巷社区综治委员
童邵恩    青年路社区党委书记
沈燕君    青年路社区综治委员
孔蓓蕾    涌金门社区党委书记
金芳芳    涌金门社区综治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羊血弄8号综治中心,由综治科长严洪建担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7018977
附:《湖滨街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上城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2010年5月30日
 
主题词:“防火墙”工程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区消防大队                                   共印15 份
湖滨街道办事处                           2010年5月30日印发
湖滨街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决消除本地区火灾隐患,改善消防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城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街道办事处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辖区范围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等四项工作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10年一2012年),实现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实现。街道成立以毛素云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王岩华、湖滨派出所所长叶荣辉为副组长,街道党政办、民政科、综治科、城管科、经济科,以及各社区书记、综治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羊血弄8号综治中心,由综治科长严洪建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方法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科室、社区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工作思路,科学谋划推进步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实施方法,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落实。
(一)坚持政府主导,严格责任落实。一是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消防设施、社区消防志愿者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工作目标,并制定“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要建立领导牵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科、室社区应积极协同地区单位、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五是各科室、社区要将“防火墙”工程纳入工作总体内容,社区应成立领导机构,确定工作阶段目标和具体任务,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今年5月前,要完成“防火墙”工程的动员部署,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街道在与区政府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层层逐一与社区签订责任书;各科室、社区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建设,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点面结合,严查火灾隐患。要认真开展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查和整治火灾隐患。一是要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消防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二是要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三是要集中整治棚户区、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四是要建立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五是要全面开展试点工作。认真总结在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完善基础建设。社区是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特别是社区的防火条件还相对薄弱,也是火灾的多发区,各社区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一是要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与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结合危旧房改善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三是要确定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四是要根据辖区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前,所有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培训指导。要加强对行业系统、社会单位的消防培训,针对不同对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对各部门、各行业领导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组织方式;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培训,使他们切实增强主体意识,熟练掌握建设标准和达标要求。督促各单位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员工参与“四个能力”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要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消防员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二是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通过消防教育培训,使消防员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三是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四是要抓好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要按照《上城区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尽快完成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工作。通过开展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五)严格考评验收,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适时对开展“防火墙”工程情况进行督查,并按照自下而上、层层落实的要求,每年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例入综治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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