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城区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滨江区浦沿街道“6·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从2015年6月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不失大火、不亡人、少失小火、少损失”为目标,坚持“重点治理、集中发力,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和老旧小区的居住出租房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居住出租房房东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居住出租房底数、掌握隐患信息,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拆除违建居住出租房,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居住出租房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突出违章建筑拆除。加大“三改一拆”工作力度,对排查发现的违章建筑,坚决依法依规实施拆除,确保居住出租房防火间距、防火分隔到位,消防通道畅通。
(二)突出电气安全管理。加强对居住出租房电气线路的管理,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严禁私拉乱接。居住出租房电表应当安装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在居住出租房集中的村(社区)设置独立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并与建筑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专人管理。电力部门要对居住出租房外部供电线路开展检查并实施改造。有条件的地区,要将老旧住宅小区等集中区域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
(三)突出生命通道畅通。居住出租房楼梯间或走道内不得设置厨房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3层及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应在每层设置逃生绳等逃生设施,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固定金属栅栏等障碍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突出消防设施配备。居住出租房每平方米至少配备1具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按标准配备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各层楼梯间和疏散走道配备应急照明,房间和疏散走道配备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或智能式火灾预警系统。
(五)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村(社区)应设置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市政消火栓缺乏的地区,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口,配备消防手抬泵等器材。
(六)突出住宿独立分隔。加强对居住出租房用途管制,严控居住用房变更使用性质,确保住宿与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工作步骤
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部署阶段(年6月10日前)。
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督促房东落实主体责任,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5年6月—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