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城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
为充分整合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规范基层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规范和夯实各地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运作,提升三级网格体系运行效能,常态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使城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火灾数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区消安委统一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具体指导、督促、考核各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每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街道也要成立由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工作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网格划分
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应与综治工作网格划分一致。
(一)街道大网格。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六个组分包到六街道,形成由街道组成的“大网格”,分别由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安监局负责人为“大网格”包干负责人。由区消安委办公室、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二)社区中网格。街道领导、综治科、安全生产科、公安派出所、民政科、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分包几个社区,形成由社区组成的“中网格”。由各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三)街区、居民楼院、单位场所小网格。社区干部、民警、综治(维稳)专管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基层安全员、居民组长、党员骨干、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力量分片包干,在社区所辖范围内划分若干网格,形成由片组、居民小区、楼幢、单位场所组成的“小网格”,并落实一名网格长。
网格划分和网格责任人确定后,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根据区划调整和人事变更,应及时调整网格责任人,并上报备案。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人员、社区消防工作站人员、网格员定期对所辖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及老街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对社会单位、居住出租房进行登记造册。要建立精细、准确、规范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系统,实施网上动态监管。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一般火灾隐患,应当场督促单位(场所)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街道,由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对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在检查后3日内书面逐级上报、移送区消防大队或派出所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区消防大队或派出所,由公安机关书面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街道要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在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社区要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督促社会单位每半年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人人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发动家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组织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五、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大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中网格”包干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研究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报告工作进度,部署排查任务。
(二)排查整治制度。“大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季度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重点加强防火检查。“中网格”包干负责人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小网格”包干负责人每周对所辖网格的单位开展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和消防宣传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三)教育培训制度。区消防大队每年对“大网格”包干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全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培训。公安派出所每半年组织中、小网格包干负责人、社区居委会成员集训或轮训一遍。